言:我们站在这繁华喧嚣的城市边缘,冷眼旁观着这醉人的霓虹色彩。而后,让安静的黑夜紧紧拥围着落寞的自己。
其实很多时候我也在想:有些事,我们明明知道是错的,为何还要坚持?有些人,我们明明是爱着的,为何还要放手?
于是我在我的安格鲁斯日记里写着这样一句话:“回忆把生活话成了一个圈,而我们像陀螺一样在原地转了无数次,想不明白,又不愿离开。”
引:
一曲年华一场梦,一庭嫣然一幽香。
正文:
第一章
那一年,我17岁。
阿歪在我的空间里留言:“突然很想哭,你怎么都不在?难过到呼吸都哽咽。”
那一天,我在我的安格鲁斯日记里写道:“这种介乎于友谊与暗恋间的情感,让我如履薄冰。”
阿歪说:“柒月,我们是知己,不是吗?”
我说:“是,而且我们要做一辈子的知己。”
只是知己么?我问自己。
阿歪在我的空间留言:“柒月,我喜欢看你写的文章。”
于是我逃课,采风,就为了寻求那一刹那的狗屁灵感。
颜小诺找到我的时候,我正在离沐奶茶店的落地窗前对着夕阳发呆。
我问颜小诺:“极目眺望,血色中,那最后一抹残阳。美么?”
颜小诺笑着对我说:“柒月,你丫就一傻X。”
于是我沉默。
然后,颜小诺哭。
再然后,便没了以后。
颜小诺走了,很突然,让我不知所措。
我开始试着寻找她在我生活中留下的痕迹,然而,我一无所获。就仿佛她从未出现过。
我又去了离沐的奶茶店。
离沐说:“以前你和小诺经常这里喝奶茶。你喜欢香草味的,她喜欢蓝莓味的,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她也跟着你喝香草味的了,因为你说你讨厌蓝莓。”
曾经有人说,平行线最可怕,因为他们永无交集。而离沐说最可怕的是相交线,他们明明有过交集,却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相互远离,而且越走越远。
于是我想起了颜小诺。
然后我哭了。
因为我发现自己竟模糊了她的容颜。
离沐也走了,走的和颜小诺一样突然。他托人给了我一封信,说他去寻找颜小诺了。他说他不要做平行线也不要做相交线,只要做颜小诺那条线上的一个点,永远陪伴着颜小诺就好。
第二章
那一年,我18岁。
在我生日的那一天。
没有鲜花,没有礼物,甚至连祝福的简讯都没有一条。
吹灭了那代表我已成人的18根蜡烛,黑暗瞬间将我彻底的包围,孤独、彷徨,侵蚀着我的每一寸肌肤、吞噬着我的灵魂。
我又想起了颜小诺。
想起了她在我17岁生日时说的话:“柒月,等你成人礼的时候,我把我当做礼物送个你好不好?”
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,听着那熟悉的旋律。回忆像一把尖刀一次次在我的心脏上划过,而我,只能任泪水肆意的在我的脸颊上蔓延。
我们如同其他的小情侣一样。牵手逛街、在公园里接吻、昵称对方为亲爱的。
我以为我从颜小诺的影子里走了出来,却没想到,我只是把她当成了颜小诺的代替品。
一次醉酒。我抱着她,却在她的耳边呢喃着:“颜小诺,我爱你。”
第二天,她如同往常一样为我准备早点。
我拥着她说:“陌简,我爱你。”
她转身,我看到她的肩膀在耸动。
或许,两个人世界根本容不下第三者,哪怕是精神上的也好。
我们选择了分手。
很平淡,没有争吵,也没有歇斯底里的哭闹。
记得陌简当时拥着我说:曾经这样以为
许下的诺言
我们真的可以如书上所言
不离、不弃
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句才能形容我当时心情。不舍、悔恨、同情、或者说是怜悯?我不知道。我只能在我的安格鲁斯日记里写上这样的话:“我们把自己圈锁在回忆里画地为牢,舔舐着伤口、等待着痊愈,却没想到伤害了更多与故事本身无关的人。”
第三章
那一年,我19岁。
死神和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。
我在住院的时候遇到了她,一个实习的护士,大我一岁,负责我们病房。
每当我点滴快要完了的时候她总是笑着过来给我换药,而别人却是另外一个护士。
记得当时病房里的人戏称她喜欢我时,她竟脸红了。
于是出院的时候,我们相互交换了手机号码。
然后,我的简讯、空间留言里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类话:“胃不好,别喝酒。”“天冷了,记得多加件衣服。”“……”
再然后,我们成了情侣。
有时候我会说她:“你比我妈还烦。”
她也不生气,依旧数落我身体上的问题,如数家珍。
我佯装不耐烦的样子,她就笑,然后给我倒水,喂药。
时间不紧不慢的过着。
当我快要依赖上这种生活的时候,一个简单的留言,却打乱了我所有的生活节奏。
阿歪:“我想你了。”
我们依旧称呼彼此为亲爱的,而我,心里却想着别人。
女人的心思总是细腻的吧。
她嗅到了危险的信号,却没有说出来。
如往常一样下班回到家里的时候,没有想象中的拥抱,更没有拥吻,只有一个便条:“菜在冰箱里,你胃不好,热热再吃。我走了,祝你和她幸福。”
茫然、不知所措。空气里到处弥漫着她存在过的痕迹,而我,却不知此时的她到底身居何处。
邮箱里静静的躺着她的最后一封邮件。寥寥几字却让我心如蚁噬。
“如果有一天你累了,欢迎你回来。这里,Myheart,永远属于你。”
我发了疯似的寻找我的安格鲁斯日志,但我找不到了。我发觉那一刻,我就像被抽离了灵魂的傀儡。
安格鲁斯日记遗失了。同时遗失了的还有我的青春。
安格鲁斯?一个早已破败的封建统治王朝而已,它本就该堙没在历史的尘埃里。我的安格鲁斯呢?答案是一样的。
青春?可笑的字眼。或许青春本该就是幼稚的、有点任性、甚至还带着一点点奶腥味。
第四章
2012来了。
没有想象中世界末日的情境。
我们依旧穿梭在这座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里。
我们西装革履,却又讲着那恶俗的荤段子。
我们称自己衣冠禽兽。
我们仿佛忘掉了所以的忧伤,没心没肺的笑着。
我们早上还在用英文在心情里写着:Ithinkofyou,whetheryoualsojustthinkofme?
晚上却混迹在以前厌恶的酒吧、KTV、慢摇吧里,跟不同的的女人谈情、说爱、上床。而后,我们被这糜烂的生活腐蚀。再然后,我们便真的遗忘了那渐行渐远的青春,和那些单纯的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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